本报讯(记者郭文静通讯员柳佳佳、张孟校)7月1日,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当日,邢台海关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口到塞尔维亚的一批炭黑签发了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这是协定生效后,我省签发的首份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此次出口的炭黑产品货值55万元,凭借这份证书,产品到达塞尔维亚后,需缴纳的关税税率由1%降为0,可享受关税优惠约5000元。”龙星化工公司外贸负责人刘莎高兴地说。
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是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协定生效后,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立即取消关税。为助力辖区企业享受中塞自贸协定政策红利,邢台海关及时梳理分析辖区企业与塞尔维亚贸易情况,第一时间送政策上门,宣讲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证书申报相关政策。实行“线上申报+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便利化签证措施,助力企业足不出户申领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有效实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